本篇為研究生「學位論文 / 作品創作計畫大綱提案審查」的流程說明。
前言
根據《國立政治大學亞際文化研究國際碩士學位學程修業辦法》第十四條,本學程研究生修滿 18 學分時得申請論文/作品創作計畫大綱提案審查,經指導教授簽字同意後,依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要點規定,聘請考試委員三至五人口試,指導教授為當然委員。校外委員須占全體委員三分之一(含)以上。
敦請口試委員相關規定,請參閱《國立政治大學亞際文化研究國際碩士學位學程修業辦法》第二十條、及《國立政治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要點》第六點的說明。
以下根據論文提案審查的「開始前」、及「結束後」,分項說明相關準備工作與注意事項。
壹、論文提案審查開始前
一、研究生的前置作業:
二、審查口試前十個工作天:
填妥「論文 / 作品創作計畫大綱提案審查申請表」,附上論文 / 作品創作計畫大綱提案全文電子檔和紙本各一份,交至本學程辦公室。由助教協助安排口試場地、口試委員聘函、審查意見表、口試當天備品和相關費用等事宜,並於口試前七個工作天回覆申請人。
「論文 / 作品創作計畫大綱提案審查申請表」詳見下方附件。
三、審查口試前七個工作天:
助教回信給應考研究生,通知口試場地位置、口試委員聘函、審查意見表、口試當天備品及相關費用等準備事宜。
四、審查口試當天:
請至少提前一小時先至學程辦公室報到,向助教領取審查意見表及口試備品,隨後前往口試場地進行設備測試與場地布置。
口試備品包括:審查意見表、口試委員簽到表、口試委員桌牌、文具用品、簡報筆、隨身碟、HDMI轉接頭與傳輸線、錄音筆等。前述備品由助教統一準備,並於口試當天交付應考研究生。
口試當天,請研究生根據指導教授和口試委員的實際需要,自行準備點心、茶水或餐盒並攜至口試場地。
貳、論文提案審查結束後
1. 將口試場地整理乾淨、恢復原狀,並將口試備品繳回學程辦公室。
2. 口試結束後五個工作天內,將填妥之口試委員審查意見表繳交給助教(email電子檔或郵寄紙本皆可),口試當天繳回亦可。
3. 尚未完成研究生申報論文題目者,請到本校iNCCU系統完成申報。申報流程相關說明,請看這篇。已完成申報者不用重複申報。
4. 根據本學程修業辦法第十五條,通過提案審查口試後相隔至少三個月,可向本校申請學位考試。申請學位考試說明請看這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