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、論文指導教授諮請原則
根據《國立政治大學亞際文化研究國際碩士學位學程修業辦法》第十二條「諮請原則」:
一、研究生指導教授以在本學程開課之助理教授(含)以上教師為原則。於申報學位論文 / 作品創作計畫大綱提案審查時,應一併提交指導教授同意簽名。
二、若欲諮請非在本學程開課之本校助理教授(含)以上教師擔任指導教授,需先向本學程提出申請並提交「系外教師擔任指導教授同意書」(詳見下方附件),並經本學程主任同意。
三、若有跨校指導需求,須由本學程助理教授(含)以上教師擔任共同指導老師,需先向本學程提出申請並提交「共同指導教授同意書」(詳見下方附件),並經本學程主任同意。
貳、更換論文指導教授注意事項
研究生於本校「申報論文題目系統」完成論文申報後,若欲更換論文指導教授及論文題目,依本校教務處規定,需填寫「碩博士班變更指導教授及論文題目申請書」(詳見下方附件),經指導教授及系所簽章後送教務處註冊組辦理。
尚未於本校系統完成論文申報者,更換指導教授不需另外提出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