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言
一、本校教務處規定:研究生在提出學位考試申請前,除應完成碩博士學位應修課程、符合學系所規定畢業條件外,亦必須完成申報指導教授及論文題目之程序。
二、本學程研究生可於通過論文提案審查之後、提出學位考試申請以前,完成校方規定之申報指導教授及論文題目程序。
論文題目申報程序
一、當學期學籍狀態為註冊且符合系所規定者。申報期間:每學期註冊後至學期結束。
二、如找好論文指導老師,且有暫定的論文題目:
(一)登入系統【iNCCU/校務系統Web入口/學生資訊系統/學術服務_研究生申報論文題目】。研究生申報論文題目系統使用說明書,請點擊這裡
(二)填具並印出紙本申報單,經論文指導老師簽章後,送系所確認(需系所主管與承辦人簽章,系所再將申報單彙整送教務處註冊組),即完成申報程序。
完成申報後,欲變更論文題目及指導教授時:
一、更改論文題目:學位考試成績送達教務處註冊組登錄前,如需更換論文題目,請填寫「碩博士班變更指導教授及論文題目申請書」,經指導教授簽章後,送系所辦理即可。
二、變更指導教授:填寫「碩博士班變更指導教授及論文題目申請書」,經指導教授及系所簽章後,續送教務處註冊組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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