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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校訂】申報指導教授及論文題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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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5-04-01

前言

一、本校教務處規定:研究生在提出學位考試申請前,除應完成碩博士學位應修課程、符合學系所規定畢業條件外,亦必須完成申報指導教授及論文題目之程序。

二、本學程研究生可於通過論文提案審查之後、提出學位考試申請以前,完成校方規定之申報指導教授及論文題目程序。

 

論文指導教授諮請原則

根據《國立政治大學亞際文化研究國際碩士學位學程修業辦法》第十二條「諮請原則」:

一、研究生指導教授以在本學程開課之助理教授(含)以上教師為原則。於申報學位論文 / 作品創作計畫大綱提案審查時,應一併提交指導教授同意簽名。

二、若欲諮請非在本學程開課之本校助理教授(含)以上教師擔任指導教授,需先向本學程提出申請並提交「系外教師擔任指導教授同意書」(詳見下方附件),並經本學程主任同意。

三、若有跨校指導需求,須由本學程助理教授(含)以上教師擔任共同指導老師,需先向本學程提出申請並提交「共同指導教授同意書」(詳見下方附件),並經本學程主任同意。

 

論文申報程序

一、當學期學籍狀態為註冊且符合系所規定者。申報期間:每學期註冊後至學期結束。

二、如找好論文指導老師,且有暫定的論文題目:

(一)登入系統【iNCCU/校務系統Web入口/學生資訊系統/學術服務_研究生申報論文題目】。研究生申報論文題目系統使用說明書,請點擊這裡

(二)填具並印出紙本申報單,經論文指導老師簽章後,送系所確認(需系所主管與承辦人簽章,系所再將申報單彙整送教務處註冊組),即完成申報程序。

 

變更程序

一、更改論文題目:學位考試成績送達教務處註冊組登錄前,如需更換論文題目,請填寫「碩博士班變更指導教授及論文題目申請書」,經指導教授簽章後,送系所辦理即可。

二、變更指導教授:填寫「碩博士班變更指導教授及論文題目申請書」,經指導教授及系所簽章後,續送教務處註冊組辦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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